索引號: | 11341700003244772R/202303-00070 | 信息分類: | 規范性文件發布 |
發文機關: | 宣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主體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成文日期: | 2023-03-29 | 發布日期: | 2023-03-29 |
發文字號: | 建房〔2023〕40號 | 有 效 性: | 有效 |
標 題: | 【行政規范性文件】關于印發《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
政策咨詢機關: | 宣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管中心 | 政策咨詢電話: | 0563-2616561 |
關于印發《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
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建房〔2023〕40號
宣州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宣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宣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宣城市財政局 宣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3年3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房住不炒基本定位,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結合市區實際,制定以下若干措施。
一、優化房地產用地供應。按照供需平衡原則,科學合理確定新增房地產用地規模和用途。新的房地產住宅用地出讓前,應明確該地塊居民區的社區管轄及義務學校安排,并納入土地出讓公告。(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配合單位:市教體局、市民政局、宣州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
二、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45周歲以下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購買住房首次或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保底可貸35萬元;在外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的職工家庭,在我市購買住房并且本人(或配偶)戶籍或工作地在我市的,可在我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享受與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同等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牽頭單位:市公積金中心)
三、支持合理住房消費。對個人在宣城市區購買家庭剛性(唯一,以下相同)或改善性(第二套,以下相同)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以下相同)且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含90平方米),按總房價(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價款為準、二手住房以稅務部門核定的計稅依據為準,以下相同)1%的比例給予購房補貼;對購買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的,區分剛性和改善性分別按總房價1.5%和2%的比例給予購房補貼。購房補貼由交易房產契稅受益財政承擔。
購房時間(新建商品住房以《宣城市商品房銷售合同網上登記備案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二手住房以繳納契稅的時間為準)在政策有效期內的個人可享受上述購房補貼,但應在所購房屋具備辦理不動產權屬登記證明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辦理購房補貼,超出時限的不再享受。(牽頭單位:宣州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四、促進創業購房消費。為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和大眾創業,對民營企業和個人在宣城市區購買新建非住宅類商品房的,按總房價3%的比例給予購房補貼。購房補貼由交易房產契稅受益財政承擔。
購房時間(以《宣城市商品房銷售合同網上登記備案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在政策有效期內的民營企業和個人可享受上述購房補貼,但應在所購房屋具備辦理不動產權屬登記證明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辦理購房補貼,超出時限的不再享受。(牽頭單位:宣州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五、推行二手住房貸款“帶押過戶”。為有效降低二手住房交易資金和時間成本,買賣雙方貸款在同一銀行的,在押房產在交易過程中,賣方無需提前還款辦理解押手續,買賣雙方可申請辦理貸款“帶押過戶”業務。(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配合單位:市人行、市住建局)
六、提高項目竣工驗收效率。房地產開發項目在竣工階段,為加快驗收速度,推行“多測合一”“聯合驗收”。建設單位可同步辦理工程竣工規劃勘驗測繪與房屋實測繪,同步完成竣工規劃核實、土地復核驗收和房屋實測繪成果審核。建設單位可申請“建設工程規劃核實”“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備案”等聯合辦理。聯合驗收后可同步申請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推動實現“驗收即拿證”。(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七、加強項目工程質量監管。加強項目工程質量監管,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落實工程質量首要責任和《關于規范房地產開發建設行為的通知》(宣房聯〔2021〕1號)要求,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管理長效機制,提升住宅工程品質;推行住宅工程“業主開放日”活動,提前化解工程質量糾紛。(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八、落實差異化住房信貸政策。落實好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關于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銀發〔2022〕254號)16條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對全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變化開展動態評估,落實新發放首套住房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動態調整長效機制。加快對符合條件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審批、發放,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牽頭單位:市人行、宣城銀保監分局;配合單位:市統計局)
九、本措施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市住建局負責解釋。
十、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F行文件相關規定與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為準。同時符合《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穩定市區房地產市場發展的實施意見》(宣政辦〔2020〕2號)、《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應對疫情影響助力市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宣政辦秘〔2022〕36號)和《關于印發<宣城市市區新市民等群體安居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建房〔2022〕118號)中購房優惠政策的,不重復享受。實施期間,如遇國家和省出臺新的政策規定,按新政策執行。